首页 > 常识 >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填写《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和《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各1份,同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1份。

携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以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拍片报告等,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住院病历加盖医疗机构病案室及医务科公章;未住院治疗的,提供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等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并加盖医疗机构门诊部公章。职业病提供职业病诊断机构健康体检表,加盖职业病诊断机构公章。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并准备上述所有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提交申请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材料收齐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通常抽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期限可以延长30天。鉴定结论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及时将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建议: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尽早准备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如有任何材料不完整,应及时联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补充。

确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鉴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