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都赔偿哪些
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医疗相关费用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或者支付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退出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亡待遇
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产生的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些赔偿项目涵盖了工伤职工在治疗、康复、生活、就业等各个方面的需求,确保工伤职工及其亲属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补偿和医疗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