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出庭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出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类材料
律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
律师袍(领巾、徽章)。
文件类材料
开庭传票。
委托人主体资料(包括被告的主体资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所函(非必需,临时获得授权的需要带)。
起诉状(标出最终版、定稿)。
证据目录及复印件。
证据原件(含实物证据,涉及联网操作的提前做实验)。
类案的裁判文书复印件。
相关法律法规的打印件。
开庭提纲(有的案件可以写上请求权基础)。
质证意见。
代理词。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工具类材料
能上网的手机。
能上网的电脑(有时需要联网验证一些证据)。
文具(签字笔、铅笔、橡皮、回形针、夹子、透明文件袋、便签纸等)。
其他材料
取保候审申请书(如适用)。
刑事拘留或逮捕通知书(如适用)。
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如适用)。
保证人担保的,需提交保证人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如适用)。
犯罪嫌疑人有疾病的,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相关证明(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