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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庭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出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类材料

律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

律师袍(领巾、徽章)。

文件类材料

开庭传票。

委托人主体资料(包括被告的主体资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所函(非必需,临时获得授权的需要带)。

起诉状(标出最终版、定稿)。

证据目录及复印件。

证据原件(含实物证据,涉及联网操作的提前做实验)。

类案的裁判文书复印件。

相关法律法规的打印件。

开庭提纲(有的案件可以写上请求权基础)。

质证意见。

代理词。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工具类材料

能上网的手机。

能上网的电脑(有时需要联网验证一些证据)。

文具(签字笔、铅笔、橡皮、回形针、夹子、透明文件袋、便签纸等)。

其他材料

取保候审申请书(如适用)。

刑事拘留或逮捕通知书(如适用)。

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如适用)。

保证人担保的,需提交保证人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如适用)。

犯罪嫌疑人有疾病的,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相关证明(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