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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要带哪些材料

社保补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复印件。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如适用)。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如补缴超过3年)。

工资收入证明材料

补缴期间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银行工资流水记录(特别是单位转账记录)。

纳税记录或个税证明。

单位相关文件

补缴申请表(在社保局领取)。

用人单位的书面申请补缴的相关信息。

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人事档案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决定、调解书等)。

会计凭证(企业补缴可能需要)。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补缴3个月以内的社保,无需提供第1项材料。

补缴3个月以上至12个月以内的社保,需要提供原始会计凭证及按月发放工资的职工本人银行流水(仅限成都地区)。

补缴12个月以上的社保,需要提供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