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涉外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民事起诉状或起诉文书 :明确离婚诉求和理由。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材料:
如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簿。
外国公民:护照及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文件。
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材料:
如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涉及财产争议的材料:
财产的相关证明及公证书。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相关照片、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授权委托书:
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庭,需提交由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在华居留证明:
非中国公民需提交。
其他相关材料:
如管辖权证明材料、书面意见等。
建议在准备材料时,详细列出每一项,并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以符合法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