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户股东有什么权利
散户股东,即小额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公司经营的权利
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通过股东大会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知情权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请求法院介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获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定期披露。
提案权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利润分配权
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包括股息和红利的分配。
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剩余财产分配权
公司解散时,按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优先认购权
在公司增发新股时,按原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
监督权
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
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股东有权提起代位诉讼,要求赔偿公司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需持股1%以上。
转让权
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其他权利
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需持股10%以上及90日)。
这些权利保障了散户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维护自身利益。建议散户股东充分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以有效参与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