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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庭如何调解

离婚案件的调解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调解动员阶段

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进行法律教育,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进行居间调停。

调解结束阶段

双方就离婚或不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

审判人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双方签字盖章后,调解成立。

特别注意事项

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庭,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并出具书面意见。

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调解成功后,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旨在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或离婚协议。

调解过程旨在劝和,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将准予离婚。

以上步骤和原则旨在确保离婚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和公正的处理,同时尽可能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冲突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