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庭如何调解
离婚案件的调解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调解动员阶段
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进行法律教育,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进行居间调停。
调解结束阶段
双方就离婚或不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
审判人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双方签字盖章后,调解成立。
特别注意事项
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庭,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并出具书面意见。
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调解成功后,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旨在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或离婚协议。
调解过程旨在劝和,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将准予离婚。
以上步骤和原则旨在确保离婚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和公正的处理,同时尽可能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冲突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