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证据为什么排除
传闻证据通常在法庭审判中被排除,原因主要包括:
失真风险:
传闻证据可能因转述过程中的故意或过失导致错误或偏差。
无法质证:
传闻证据无法在法庭上接受交叉询问,无法直接对原始陈述人进行质证,这影响了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验证性。
违反直接言词原则:
根据直接言词原则,裁判官应当直接听取证人的陈述,观察证人的非言语行为,以判断其陈述的真实性。
侵犯对质询问权:
采纳传闻证据可能剥夺被告人对原始证人的对质询问权,这是被告人的基本宪法性权利。
影响裁判官判断:
由于裁判官无法直接听取原始证人的陈述,难以从陈述的环境、内容、态度、表情等方面全面审查,从而影响对证据真实性的准确判断。
保障诉讼公正:
排除传闻证据有助于维护对抗式诉讼程序的公正性,确保控辩双方有机会充分展开辩论,揭示事实真相。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传闻证据通常被排除,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证人无法出庭或有紧急情况时,法律可能允许例外使用传闻证据,但这些例外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