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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怎么免税

林业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使用税免税

对林区的有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比照公园免征土地使用税。

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原则上应按税法法规缴纳土地使用税,但考虑到林业系统目前的困难,在1991年12月31日前暂予免征土地使用税。

除上述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对林业系统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企业所得税免税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这适用于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增值税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具体包括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和动物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享受免税政策的林木需要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育,若未经培育直接销售的按外购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一般纳税人按9%的增值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执行1%的增值税征收率。

其他相关免税政策

需要拿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到国税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申报时收入据实填写,税额填0,不需要做分录,销售时做分录不计提销项。

建议

合理利用免税政策:林业企业应充分利用上述免税政策,合理规划和使用土地,进行林木的培育和种植,以及林木产品的初加工,以降低税负。

注意政策时效性:免税政策可能有特定的时效性,例如某些免税条款可能已经失效或即将到期,企业应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合规操作。

加强税务管理:企业应加强税务管理,确保在享受免税政策的同时,不违反相关税法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失去免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