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货物怎么提存

货物提存的程序如下:

提交提存申请

债务人应向清偿地的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或地址或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信息。此外,债务人还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

提交提存物

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授予提存证书

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并在提存后,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通知债权人

提存后,提存机关应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确保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以便债权人知晓提存事宜并前来领取提存物。

建议

债务人在进行提存时,应确保所有文件和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履行债务并消灭债务。

债务人应妥善保管提存证书,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债权人收到提存通知书后,应及时前来领取提存物,以避免权利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