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办理哪些案件
刑侦大队负责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重特大恶性案件:
包括涉黑恶犯罪团伙、有组织犯罪团伙及重大团伙系列性侵财案件。
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
涉及现场勘查、侦查和预审办案工作。
需要专业侦查手段侦办的刑事案件:
例如,形成突出治安问题的系列性刑事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
包括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
其他特定类型的案件:
如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投案自首、群众扭送以及派出所民警获取线索可直接破案的案件。
此外,刑侦大队还负责刑侦基础建设规划指导、刑事犯罪信息研判和打击突出犯罪组织等工作,并协助省公安厅做好国际刑警组织涉及本市的联络工作。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刑侦大队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涉及因素来确定具体的侦办方式和分工。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侦大队通常会组建专案组,集中精干力量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