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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怎么

公房拆迁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如下: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需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经过审核通过后获得该许可证。

发布《拆迁通告》

拆迁管理部门在获得拆迁许可证后,需发布《拆迁通告》,通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

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拆迁人需选择并确定一个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入户调查

评估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入户调查,包括人口、户口、现场勘查等。

评估结果公示

评估结果需公示,以便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需出具评估报告,并送达给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需与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安置面积和地点等。

发放、领取补偿款

协议签订后,拆迁人需发放补偿款,被拆迁人领取补偿款。

拆除房屋

在补偿款发放完毕后,拆迁人会进行房屋的拆除工作。

公房拆迁的补偿方式

保持现状

房屋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但承租人的使用权予以认可。拆迁方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签订三方协议,对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进行补偿或安置。

补偿安置

房屋所有权人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然后所有权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出售给承租人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给承租人,承租人向所有权人支付房屋价款,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于承租人,由承租人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获得拆迁补偿安置。

注意事项

公房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出租人)只有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多地在新出台的政策中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公房租户的权益。例如,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公有住房腾退的,产权单位应妥善安置租户,可通过租赁置换、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

建议:

被拆迁人应与拆迁人充分沟通,明确补偿安置方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若存在租赁关系未解除的情况,应先解除租赁关系,再进行补偿安置。

若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