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劳动争议申诉书:
详细阐述争议内容、请求及依据。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用以证明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和基本信息。
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证实申请人的身份。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等,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案件的性质提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证据,如质量检验报告、化验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仲裁申请书:
详细载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具体的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其他材料:
如果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劳动仲裁材料时,务必按照要求详细填写仲裁申请书,并确保所有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仲裁委员会能够及时受理并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