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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可以提多少

珠海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租房提取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购房提取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其他提取

缴存职工每次提取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每个自然年内最高提取总额为28000元。

建议

租房提取:如果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建议每月提取当月应缴存额的50%,并注意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28000元。

购房提取:如果是购买首套住房,建议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如果是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建议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其他提取:如果有其他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建议每次提取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并注意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28000元。

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并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