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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能免羁押

预备犯或中止犯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

过失犯罪的

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的

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系未成年人或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

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解释和实施细则。免予羁押的决定通常需要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且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健康状态。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但如果其罪行极为恶劣且不羁押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则仍可能被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