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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陪护要什么证明

工伤陪护需要以下证明:

工伤确认证明:

包括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书等。

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医疗证明:

包括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诊断证明等,用以证明工伤职工的治疗和康复需求及护理程度。

工资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停工留薪期护理证明:

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需提供相关鉴定证明。

陪护人员工资情况证明:

如果陪护人员有工作单位,需单位出具陪护人员工资水平及因陪护误工停发工资的情况说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则需参照当地同等护工的工资水平。

建议您在申请工伤陪护费用时,提前准备好上述所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依照要求填写报销申请表格,以确保顺利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