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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社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包括各种政治团体、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学艺术团体和学术研究团体等。

社会团体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基于会员共同意愿:

它们是基于会员的共同意愿自愿组织起来的。

非营利目的:

它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公益目的或者会员的共同利益,不追求盈利。

法人资格: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

这些组织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人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民事活动,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