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咸阳发布公告

近日
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咸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公告

详细内容↓
咸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乱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行政处罚方面:滥用自由裁量权、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二、投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来信来件地址: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咸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3574900、029-33575684
邮箱:sxxyszfjdj@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712000
秦都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2000976、029-32000959
邮箱:fzk32000976@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秦都区文林路西口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1817室,712000
渭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3188148、029-3388196
邮箱:wcqzfjdj@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渭城区文林路9号渭城区行政中心0461室,712000
兴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2102257、029-38822461
邮箱:xpssfjjdk@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兴平市县门街市人民政府院内兴平市司法局,713100
武功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7298148
邮箱:wgfz369@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武功县苏武大道东段路北,712200
乾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5523124
邮箱:1981541328@qq.com
来信来件地址:乾县城关镇工业区新城一路乾县司法局,713300
礼泉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5632656、029-35620148
邮箱:lqxxzzfjd@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礼泉县规划九路司法局,713200
泾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6386096、029-36222970
邮箱:jyxfzzfjs@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泾阳县北环路西段泾阳县司法局,713700
三原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2286135、029-32288101
邮箱:fazhisanyuan@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三原县幸福路(新庄路)东段县司法局,713800
永寿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7663456
邮箱:yssfj456@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永寿县泰和街司法局,713400
彬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4922251、029-34928641
邮箱:bzsfj999@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彬州市东大街59号彬州市司法局,713500
长武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4290370、029-34202495
邮箱:cwxsfjxzzfjdk@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长武县昭仁街道宜禄街长武县司法局,713600
旬邑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4423000、029-34421665
邮箱:xyxxzfyyzfjd@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旬邑县永和路旬邑县司法局,711300
淳化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报电话:029-32775234、029-32616252
邮箱:2510790383@qq.com
来信来件地址:淳化县仲山大厦六楼司法局,711200
四、投诉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本公告明确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人需实名,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咸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14日
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