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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探索竞争性分配方式开展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

新华社杭州4月8日电(记者李平)浙江日前公布了首批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地区名单。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杭州余杭区、钱塘区,宁波江北区、余姚市,温州乐清市,湖州长兴县,嘉兴平湖市、桐乡市,绍兴柯桥区,金华义乌市,衢州柯城区、龙游县,舟山定海区,台州黄岩区、天台县,丽水庆元县、缙云县等17个县(市、区)获得财政专项激励。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示范引领性的省域技能型社会,进一步夯实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技能基础,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今年初出台《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实施方案》,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开展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以进一步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打造更多技能型社会建设标志性成果。

根据实施方案,浙江充分发挥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势,围绕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以“定额+激励”方式重点遴选支持部分县(市、区)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每个地区将获得总额800万元的补助(宁波市名额单列,不纳入补助范围),分3年拨付。专项激励实施期为2025-2026年,每个地区每年补助300万元;2027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拨付剩余补助资金200万元。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激励资金将实施项目化管理。实施期内,专项激励地区除按相关规定列支有关技能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项目外,还可将省级专项激励奖补资金用于特色产业、紧缺工种等开展职业技能师资培训,以及围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一老一小”等浙江省重点产业领域,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紧缺职业(工种)项目制培训等。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将牵头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期末验收评估。对项目实施推进不力、任务目标不达预期的,督促尽快整改,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将视情追回或扣减激励资金。”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