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权有哪些
权利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清偿,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所享有的权利作为担保而设定的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权利质权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汇票、本票、支票;
2. 债券、存款单;
3. 仓单、提单;
4.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权利质权的设立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质押合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