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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直接给付财物:

包括购物卡、礼品、礼金、微信转账、充值卡、加油卡、话费等直接的财物给付。

给予回扣:

主要发生在商品销售领域,经营者暗中从账外抽出销售额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贿赂对方。

免费使用服务:

提供仪器设备或服务供免费使用。

支付各种费用:

表现为学术培训费、会议费、交流费、科研费、咨询费等形式。

提供娱乐、免费旅游等其他手段:

提供国内外的旅游、考察以及各种娱乐活动等给付财务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也属于商业贿赂。

不正当的佣金行为:

佣金是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中介机构提供居间劳务所获得的报酬。不正当的佣金行为指经营者给付对方佣金不明示、如实入账的行为,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接受佣金不如实入账的行为。

其他商业贿赂行为:

包括以其他名义进行的贿赂,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目的是在商业活动中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业贿赂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