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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受理税务案件

税务案件的受理部门主要有以下几种:

税务机关

一般税务案件:由基层税务机关负责受理。

重大税务案件:由较高级别的税务机关,如市、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并且可能需要提交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审理。

特别重大或复杂案件:如涉及暴力威胁、围攻、殴打、侮辱税务人员等,应由县(市)以上税务机关填写税务案件移送书,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处理。

法院系统

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举报中心

国税举报中心:设在稽查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对涉税案件的举报,并有权直接填写《稽查人员下户检查批准书》,经审批后实施稽查。

其他机构

检察机关:对于达到检察机关受理偷税、抗税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税务机关应填写税务案件移送书,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以暴力威胁或围攻、殴打、侮辱税务人员的案件,税务机关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建议

一般税务案件:建议向当地基层税务机关举报或咨询。

重大或复杂税务案件:建议向较高级别的税务机关或国家税务总局咨询或举报。

涉税举报:建议通过国税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以便更快速地得到处理。

法律途径:如果涉及税务行政诉讼,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