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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怎么约定

在合同中约定发票的相关事宜,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发票的开具与提供

明确销售方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并约定发票的具体类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

规定发票的开具时间、开具方式,以及是否需要分期开具发票及其具体安排。

发票的内容与要求

约定发票上必须包含的基本内容,如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确保发票上的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与合同内容一致,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对于特定行业或特殊交易,可能还需要在发票上注明额外的信息或要求,如备注栏注明特定事项。

发票的传递与保管

约定发票的传递方式,如邮寄、电子邮件等,并明确传递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承担。

购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应进行核对和确认,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销售方沟通并处理。

双方应妥善保管各自持有的发票,以备后续税务稽查或其他需要。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对于违反发票约定的行为,双方应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罚款、赔偿损失等。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合同中对发票的约定

第一条 发票类型和内容

1.1 甲方应根据乙方支付的合法费用,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税务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税务发票。

1.2 发票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发票的开具和交付

2.1 甲方应在服务完毕或者供应商品后十五天内开具发票,并于开具后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

2.2 发票应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上交付乙方,具体形式由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行确定。

2.3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开票所需资料,导致发票无法正常开具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发票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开具符合法律法规的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