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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哪些动物违法

买卖以下动物违法: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山斑鸠

猪獾

中华竹鼠

黄鼬

鲸鲨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包括野兔、野鸡、麻雀等

濒危野生动物

大鸨等

苍鹰、雀鹰、红隼等国家级野生动物

刺猬、黄鼬、白鹭等河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具体种类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一些在特定地区受到保护的动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巨蜥和鳄鱼

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或省重点保护动物

蜥蜴(多数种类)

需要特别许可才能饲养的动物

国家级保护动物必须向省级林业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

禁止非法捕杀和买卖的动物

包括上述所有受保护的动物,以及其他未具体列出的野生动物

建议:

不要购买、出售或饲养上述任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免触犯法律。

如果对特定动物的养殖有需求,应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获得必要的许可和资质。

参与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活动,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