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可以开什么证明
村里可以开具的证明事项包括:
村民子女及近亲属入党政审证明:
由村党组织出具,用于证明申请人政治审查合格。
在校学生参加本村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用于证明在校学生在本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应征入伍政审鉴定意见及家庭情况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用于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用于证明法律援助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家庭暴力求助记录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用于证明可能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亲属关系证明:
用于罪犯亲属首次来狱会见罪犯审核。
组织关系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社区居住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在社区居住的情况。
政审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国内收养相关证明:
用于证明收养关系的合法性。
特殊困难群众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或家庭因特殊困难需要救助。
党员志愿者社区报到证明:
用于证明党员志愿者在社区的服务情况。
学生假期社区社会实践证明:
用于证明学生在假期参加社区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
村民居住情况证明:
用于申领居住证等。
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用于证明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申请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符合救助范围。
异地公民选民资格证明:
用于公民参加人民代表选举活动。
无犯罪记录证明:
虽然国家正在逐步健全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但村委会可以出具相关证明。
养犬证明:
养犬居民应当自行征求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
居民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无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前置证明材料。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函:
用于社区矫正期间的调查评估。
集体户居民基本情况核实证明:
用于核实集体户居民的基本情况。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用于证明家庭的经济状况。
婚育情况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的婚姻和生育情况。
免费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免费享受的基本卫生计生服务。
学生社会实践证明:
用于证明学生在学校期间的社会实践活动。
监护人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作为监护人的身份。
无职业(无工作单位)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没有职业或工作单位。
失地证明:
用于证明个人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情况。
收养登记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用于证明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包括捡拾弃婴或儿童的情况。
农村地区户口分户(迁户、落户)证明:
用于证明农村地区的户口分户、迁户或落户情况。
31. 渔船买卖过户(渔船燃油补助)、承包经营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等相关证明:用于证明与渔船买卖、承包经营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等相关的情况。
32. 农村不动产权(房屋、宅基地、林地等)相关证明:用于证明农村地区的不动产权情况,包括房屋、宅基地、林地等。
这些证明事项涵盖了个人政治审查、社会活动参与、家庭经济状况、法律援助、家庭暴力、亲属关系、居住情况、选民资格、无犯罪记录、养犬、户口变更、社区矫正、卫生计生服务、学生实践、监护关系、就业状况、失地情况、收养关系、户口分户、渔船产权、不动产权等多个方面,满足了不同情况下个人和家庭的证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