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算逃税
逃税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具体来说,逃税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虚假申报或不申报:
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其他涉税资料,或者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收入或财产,或者虚列支出、虚抵进项税额、虚报专项附加扣除,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或者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等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
逃税数额较大且占比高:
逃税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即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逃税总额占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也较高,如30%以上。
逃避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通过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较大。
经税务机关追缴仍未补缴:
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仍未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或接受行政处罚。
五年内重复犯罪:
如果纳税人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逃税且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逃税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的要件,单纯的过失行为不构成逃税罪,但可能构成漏税,需依法补缴税款。
综上所述,逃税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行为人采取了欺骗、隐瞒手段;
进行了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较高;
在税务机关追缴后仍未补缴税款;
可能存在五年内重复犯罪的情况。
以上信息均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整理得出,具体案件可能因细节差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