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由哪个核准
死刑的核准权在中国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具体来说:
1.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非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否则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 高级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如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3.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如果被告人不上诉且人民检察院也不抗诉,需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
死刑的适用非常慎重,必须满足罪行极其严重的条件,且法律对死刑的核准程序有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