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管什么
居委会,即居民委员会,是基层自治组织,负责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其具体职责包括:
管理职责
对本社区内的公共卫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管理。
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包括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
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办理社区管理服务事项,如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
服务职责
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包括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生育服务、教育辅导等。
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涵盖文化、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
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维护社区环境。
教育职责
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活动。
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
监督职责
对社区居民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公民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反映居民意见和需求,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其他职责
在特定情况下代行业委会的职责,对所辖小区事务进行管理,包括选聘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对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
居委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上述职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内的顺利开展,同时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提升社区的整体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