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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设立

公司设立是指 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

也称为“同时设立”或“单纯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发起设立的特点是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人必须是发起人,社会公众不参加到股份认购之中。

发起设立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募集设立

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募集设立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

募集设立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其程序比发起设立要复杂一些。

公司设立必须经过设立登记,即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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