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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有哪些情况

拘留分为三种情况: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

刑事拘留

定义: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处罚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

适用情形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拘留

定义: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适用情形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司法拘留

定义:对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秩序的行为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

适用情形

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后认为犯罪证据确凿而被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视情况而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或释放。

综上所述,拘留的三种情况在定义、适用对象、条件、目的和期限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措施,并在具体案件中正确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