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村里什么改名

村里改名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手续如下:

村民表决与村委会提议

首先需要本村村民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表决认可。

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

政府审批与公告

乡镇人民政府审批认可后,报县民政局地名办公室审批。

县民政局地名办公室接到申请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符合命名、更名限定的名称将分批上报县民政局、县政府审批。不符合限定的名称,将通知申请单位,再次申请。

经县政府准许的名称为准则地名,并以县地名委员会通知形式向社会公告。经三十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后,村庄更名即奏效。

具体手续

先村委征求村民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通过后形成代表会决议。

再报请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研究同意后,用公文请示县市政府。

县市收到请示后,由民政负责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的科室到村核实情况,确实程序合法后,向政府提议批复更名。如果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批复。

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需要携带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有收养关系变更,需要携带收养证。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农村自建房改名字实际上是对宅基地户口更名,需要到村集体进行申请登记,并上报到乡镇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变更。

村委会需要出具申请更改姓名证明信,并且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

村里改名的详细流程和所需手续。建议在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并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得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