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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开独生子女证

离婚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

由当事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如果当事人有工作单位,则需由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准备相关材料

当事人需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材料。

提交审核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报给当地计生委员会审批。

领取独生子女证

经计生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虚假而导致审核失败。

如果离婚双方有工作单位,需先征得单位同意并盖章。

办理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建议及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