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什么辩护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主要进行以下辩护工作:
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
律师的辩护工作必须严格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不能虚构或捏造证据。在审判阶段,律师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所有情况,并根据所掌握的证据和情节,运用法律知识全面对抗公诉机关。
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审判阶段,律师有职责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为被告人辩护。
查阅卷宗材料
律师需要查阅案件的卷宗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以便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为辩护做准备。
制作辩护词
辩护词是律师根据卷宗材料和复核的证据材料对案件的全面评价,是辩护工作的总结,也是法庭上辩护的重要依据。
提出辩护意见
律师可以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向检察机关、法院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调查取证
律师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在审判阶段,律师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在庭后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
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要求回避和对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
如果律师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提出要求回避,并对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
通过以上工作,律师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