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有哪些侵占

侵占行为通常指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职务侵占罪

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或企业的财产。

将公司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公司、企业内部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司财物。

员工因薪酬纠纷等原因擅自截扣公司款项。

侵占道路的行为

未经许可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如建筑材料、货物等,影响通行。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占用道路空间。

擅自设置障碍物,如私设路障、地锁等。

违规停放车辆,尤其是长时间停放在禁止停车区域,阻塞道路。

未经审批挖掘道路,进行施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采取防护措施。

侵占罪的一般情形

合法占有他人财物(如基于委托、租赁关系等)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他人索要仍拒不归还。

拾得遗忘物,明知失主找寻仍拒不交出,数额较大。

发现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

其他侵占行为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等公共空间。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

侵占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侵占数额的大小和具体情况,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