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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如何清偿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首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税款:

其次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最后清偿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所有债权,将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清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他们可以优先受偿其担保财产,这可能会使得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的清偿顺序位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