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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明怎么开学生模板(如何开具低保证明?)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企业群众办事“提速度”,2024年3月11日起,由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 在‘嘉’一网搞定”系列,新增“嘉事听我说”和“新嘉早知道”板块,围绕“新企业主”“新嘉定人”关心的最新政策、热点话题进行宣传普及,选取有代表性、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一网通办”高频事项,制作成图文和导办微视频,每周进行推送。本期“嘉事听我说”的主题是“如何开具低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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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社会救助项目证明在线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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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办件进度显示“办结”,可通过“查看结果文书”查看对应出具的证明,点击“保存至本地”还可直接下载图片使用。

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

相关标准调整有哪些?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95元,增加85元。

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75元,增加105元。

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6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45元-350元之间。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2075元,增加105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2075元,增加105元。

自今年7月起,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已满16周岁但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提高救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190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调整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8280元(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为42108元;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该标准为45936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调整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7420元,(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为63162元;对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该标准为68904元)。

此外,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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