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产假是多少天
常德市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产假和护理假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下是常德市产假的相关信息: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地方奖励产假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增加产假60天。
护理假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综合以上信息,常德市的产假安排如下:
基本产假:98天
地方奖励产假:60天
护理假:20天
因此, 常德市的总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 60天(地方奖励产假)+ 20天(护理假)= 158天。
建议:
合法生育的夫妻:女方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男方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
难产或多胞胎:女方可以额外增加产假15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再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流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