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需要多久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因此,监视居住的时间通常是从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至六个月后结束。如果在这期间案件有了进一步的进展,比如被起诉或法院作出判决,监视居住可能会提前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