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不同类型的公证事项和申请人类型而有所不同,但大致包括以下几类:
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已离境的需提供护照或有效的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其他组织: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公证申请表
自然人:《民事公证申请表》。
法人:《经济公证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与申请公证事项相关的文书
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涉及财产关系的证明材料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财产权利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公证事项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特定公证事项的特殊要求
例如,办理房产公证时可能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办理委托公证时,需要提供载有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及相关的证明或权利凭证。
建议在办理公证前,仔细阅读公证处提供的具体要求和指南,以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