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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有哪些庭

法院的庭室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包括一般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

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包括一般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案件。

审判监督庭:

负责审理再审案件。

少年审判庭:

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林业审判庭:

专门审理林业刑事案件及部分民事案件。

综合审判庭:

在法官员额较少的法院设立,负责审理多种类型的案件。

立案庭:

负责案件的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

执行庭:

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等工作。

政工科: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法官等级评定等工作。

研究室: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法制宣传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和警务工作。

书记员管理室:

负责书记员的管理工作。

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本院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人民法庭:

在基层人民法院普遍设立,负责审理辖区内的案件。

这些庭室根据法院的级别和审判工作需要设立,以确保各类案件能够得到专业、高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