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有哪些庭
法院的庭室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包括一般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
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包括一般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案件。
审判监督庭:
负责审理再审案件。
少年审判庭:
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林业审判庭:
专门审理林业刑事案件及部分民事案件。
综合审判庭:
在法官员额较少的法院设立,负责审理多种类型的案件。
立案庭:
负责案件的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
执行庭:
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等工作。
政工科: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法官等级评定等工作。
研究室: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法制宣传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和警务工作。
书记员管理室:
负责书记员的管理工作。
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本院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人民法庭:
在基层人民法院普遍设立,负责审理辖区内的案件。
这些庭室根据法院的级别和审判工作需要设立,以确保各类案件能够得到专业、高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