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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结算是怎么

工程完工结算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分段结算

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可以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

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在竣工后一次性进行结算。

按月结算

即每个月结算一次,适用于工程进度较为均匀的情况。

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如果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有其他约定,可以按照约定进行结算。

竣工结算的具体程序:

编制竣工结算书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审核竣工结算书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竣工结算的核对是工程造价计价中发、承包双方应共同完成的重要工作。按照交易的一般原则,任何交易结束,都应做到钱、货两清,工程建设也不例外。

签发结算付款申请

监理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汇报结算情况,经同意签发书面意见。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甲方主管领导交财务付款。

办理竣工决算

施工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后20天内编制竣工决算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竣工结算。结算程序包括承包人编制结算书、发包人核对结算书、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结算书并支付工程款等步骤。

注意事项: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应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实并确认,保留3%左右的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承包人未按时递交竣工结算书,造成工程结算价款延期支付的,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工程完工结算的顺利进行,并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