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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拆迁补偿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补偿原则

确保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补偿应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根据房屋市场评估价格、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以被拆迁房屋产权价值换取新建房屋的产权。

补偿项目

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计算。

周转补偿费:补偿住户因临时居住条件不便而遭受的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评估确定。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奖励性补偿费: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补偿协议

确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事宜后,双方应签署补偿协议。

特别规定

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了给予补偿外,还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对于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应遵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应根据均等分割、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款项的适当多分等原则进行分配。

以上补偿原则和方式是为了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补偿,减轻因拆迁带来的不便和损失。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