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算装修附合
装修附合通常指的是在建筑物上安装的某些部分,如天花板、窗户、门等,这些部分一旦安装,就与建筑物本身形成不可分离的整体。因此,在房屋租赁纠纷中,如果承租人在不动产上进行了改善或增设物,其中那些可以拆除且不影响其自身价值的设备设施,并不属于装修附合。只有那些无法拆除或者拆除会损害其性质的改善或增设物,才构成装修附合。
简而言之:
装修附合:如天花板、窗户、门等,一旦安装,与建筑物形成不可分离的整体。
非附合:如空调等可拆除的设备设施,拆除后不会损害建筑物本身。
装修附合通常指的是在建筑物上安装的某些部分,如天花板、窗户、门等,这些部分一旦安装,就与建筑物本身形成不可分离的整体。因此,在房屋租赁纠纷中,如果承租人在不动产上进行了改善或增设物,其中那些可以拆除且不影响其自身价值的设备设施,并不属于装修附合。只有那些无法拆除或者拆除会损害其性质的改善或增设物,才构成装修附合。
简而言之:
装修附合:如天花板、窗户、门等,一旦安装,与建筑物形成不可分离的整体。
非附合:如空调等可拆除的设备设施,拆除后不会损害建筑物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