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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交去哪里告

如果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或举报。具体流程如下:

现场投诉:

员工应前往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进行现场投诉。在投诉时,需要携带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及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网上投诉:

如果遇到行政机构推诿或不作为,员工可以通过网上国家信访投诉渠道进行投诉。

预约投诉:

以深圳地区为例,员工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当地公积金公众号,然后按照公众号内的指引预约投诉时间、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办理。

材料准备:

投诉时需要的材料包括职工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以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以上途径,员工可以合法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求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