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作代书遗嘱
制作代书遗嘱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邀请见证人
邀请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到场。
选择代书人
由见证人中选定一人作为代书人。
遗嘱人口述
由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
代书人记录
代书人根据遗嘱人口述的内容进行记录,确保内容真实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
宣读和确认
代书人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进行传阅,确保遗嘱内容得到遗嘱人和见证人的认可。
注明信息
代书人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签名
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须在遗嘱上签名,以表明对遗嘱内容的认可和同意。
遗嘱格式
明确立遗嘱人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和立遗嘱目的。
详细列出遗嘱的具体内容,包括财产描述、继承人及继承份额等。
注明遗嘱的份数、保存地点和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请确保整个过程中,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且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