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单据要保留多久
仓库单据的保留期限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税务法规。以下是具体的保留期限规定:
一般单据
仓库收发货清单、货品移库单、采购入库单等单据应保留 5年。
期末库存清单、盘点表等应保留 10年。
原始凭证
仓库交易单据(如发料单、调拨单等)作为原始凭证,根据2015年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为 30年。
自制单据
单位自制的入库单据至少保存 一年以上,或 五年以内。
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保留出入库单据至少 五年,对于农村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求保留至少 十年。
税务部门规定,纳税人普通发票、运输发票等票据应当至少保存 6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存期限为 20年。
特殊规定
某些特殊类型的单据,如海关进出口报关单,需要保存 5年以上。
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决定具体保存期限。大型企业可能需要保存更长时间的单据以应对审计和查询需求,而中小型企业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建议
大型企业:建议遵循《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大部分仓库单据保存30年,以确保满足审计和合规要求。
中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规模、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当的保存期限,但应确保至少保存5年,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税务部门的规定。
特殊类型单据:对于特殊类型的单据(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相关税务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存。
综合以上规定,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仓库单据保存计划,并在日常运营中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