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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包括哪些权利

债权是指债权人基于与债务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要求债务人履行特定债务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给付请求权:

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实行给付的权利。这是债权的基本权利,只要债权债务关系有效成立,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

给付受领权:

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得的利益。这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手段。

债权保护请求权:

当债务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一种债权人的权利保障制度。

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免责权:

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这通常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

转让权:

债权人有权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撤销权:

在债务人通过某些行为(如欺诈、胁迫等)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综上所述,债权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代位权、免责权、转让权和撤销权等多项权利。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债权人的财产权,使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