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多久不用会被注销
户口注销的时间限制如下:
1. 公民死亡后,城市户口在葬前,农村户口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进行户口注销。
2. 如果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3. 对于因意外事故致死或死因不明的情况,户主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
4.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宣告死亡后,户口可以被注销。
5. 公民失踪超过两年的,由失踪人员家属或单位、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人员死亡,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方可注销户口。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如果有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