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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诉仲裁

申诉仲裁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包括申诉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相关证据及其来源等。

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选择适当的仲裁委员会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如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则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申请

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如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可以口头申诉,由书记员记录并签字确认。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等待处理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仲裁庭应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明确开庭日期、地点。

参加庭审

开庭审理包括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和裁决阶段。当事人应按时参加庭审,陈述请求、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

裁决与执行

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审结,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裁决作出后,如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步骤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供您参考。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详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自身权益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