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管房屋出租的
房屋出租的管理主要归 房管局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市、县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此外,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因此,如果您需要办理房屋出租的相关手续,建议您首先联系当地的房管局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